100%查验!海关严查重处假冒伪劣出口防疫物资
3月31日晚上22:45, 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大部门联合紧急出台了针对口罩等防疫物资质量管控的特别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物资出口工作,要求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严把质量关,维护出口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医疗物资出口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史上最严防疫物资专项打击指令!
快!仅4天,1120.5万件违规物资被查获!
从3月31日到4月5日,从严打通知到数据发布,海关仅仅用了4天时间,但查扣数量巨大!
据海关总署官方公告,自严查严打公告发布以来,海关共查获非清单企业生产或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1120.5万件,其中:
口罩994.1万只
防护服15.5万套
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08.5万份
红外测温仪2.4万件
4天查扣1120.5万件,也就是平均每天被查扣的不合规防疫物资超过280万!而且随着严打的深入和全面展开,日均被查扣数量还可能增加。

全!海陆空,包裹快递和跨境电商渠道都被查!
此次海关严查除了出手快,而且面很广,来自海关总署的信息,被查的违规防疫物资,除了通过在海运,空运及陆运等传统贸易、还包括个别商家以为海关有可能放松监管的邮件、快件和跨境电商等渠道。
狠!任何不合规不合规都将被查
此次海关严打力度还表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凡是涉及到口罩等防疫物资,任何不合规都将可能被查!
来自海关总署官网消息,对于《公告》所列医疗物资:
●实施100%单证审核
●重点验核品名、数量与申报是否相符
●外观是否霉变、有无污染/污化
●是否超出保质期
●是否破损及侵权
●是否存在夹藏夹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况
从海关总署以上表述我们可以看出,查的不仅仅是防疫物资是否合格,有没有注册认证等业界认为的“常规”项目, 而是凡是涉及防疫物资将全方面核查。

海关公布四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伪瞒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出口案例
4月2日,上海海关布控查获杭州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口的“快速诊断检测试纸”,实际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共计12.2万份。
案例二:夹藏口罩出口案例
4月2日,宁波海关对湖南省益阳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货物查验时发现,除申报的湿巾、塑料袋等货物外,查获夹藏口罩15箱,共计4万余只。
案例三:伪瞒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出口案例
4月1日,北京海关在空运渠道布控查获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将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伪报成“快速检测试纸卡”,逃避海关监管情事,涉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300盒。
案例四:夹藏口罩15箱案例
4月2日,宁波海关所属大榭海关在对益阳市某公司申报出口至科特迪瓦的一批货物查验时发现,除申报货物湿巾、塑料袋等外,夹藏口罩15箱,共计40500只,外包装标示CE、FDA、SGS认证标识。
海关郑重警告!
对于海关查获的出口医疗物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于以伪瞒报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将依照《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可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视情节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对于出口医疗物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海关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三、上述被海关处罚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
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走私犯罪的,海关将企业信用等级直接降为失信企业,并实施提高查验比例、加大稽核查频次、全额收取担保金等严格管理措施。同时,海关总署还将与国家有关部门对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大对被处罚企业违法情事的曝光力度,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公开被处罚企业相关信息,并通过媒体曝光有关案件信息。

